去年拜访客户时,从客户口中听到件与施一公有关的有趣事。
国内有家知名CRO公司叫保诺,后来保诺和国内另一家CRO公司桑迪亚合并,改名叫保诺桑迪亚了,这是后话。
在合并前,保诺当时的总经理叫崔霁松,手下有个总监叫赵仁滨,而赵仁滨,是施一公的老婆。
据说在2015年,施一公与崔霁松见面,共同诞生了要做创新药的想法,于是施一公投资的一家名为诺诚健华的公司就成了双方的选择。后面发生的事件包括,
赵仁滨从保诺离职,入职诺诚健华。
保诺将自有的新药项目奥布替尼卖给诺诚健华,交易价格2000万元,此时的总经理是崔霁松。
项目卖完之后,崔霁松从保诺离职,加入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宣布,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团队自主研发。
奥布替尼获批上市,成为诺诚健华首款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上市产品,适应症为慢性白血病,2021年销售额2.41亿元。
诺诚健华香港上市,市值接近200亿。
2021年,针对奥布替尼的另一个适应症多发性硬化(还在临床2期),诺诚健华转让给Biogen的价格为9.4亿美元。
整个过程都合规合理合法,但串在一起看合订本总觉得有些不对味。
PS:对于一个潜力创新药物来说,2000万人民币(300万美元)价格相当于半卖半送。举个例子,去年曾有位美国归国博士找我们谈产品转让,也是一个抗癌新药,还处于临床前动物PK阶段,比奥布替尼被卖时阶段(IND)还早(阶段越晚越值钱)给我们的报的项目估值是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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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评论里说既然是吃亏方,为什么奥布替尼上市时保诺桑迪亚还祝贺了。
我深深感到知乎里有多少人完全没有经历过职场,可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
首先,桑迪亚是为客户服务的CRO公司,这种发新闻祝贺,除了祝贺本身外,更大的用意是宣传自己的业务,这种类似的祝贺我也发过。
其次,保诺-桑迪亚现在的总经理是李建昌博士,李博士是原桑迪亚总经理,保诺以前的事与他何干?
再者,公司是公司,不是人,不能拿人的情感想法套在公司身上。整个交易过程合规合法,没有任何问题,公司的商业行为而已,再正常不过。商业行为赚了亏了都要认。
保诺要怪就怪自己当初是怎么评估项目的,把这么有潜力项目卖了,还卖了个低价。买家卖家都应当站在自己公司角度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保诺当时总经理当完了卖家当买家,两头全占了,怎么保障作为卖家立场的利益?而且作为总经理,有卖项目的决定权,不然这笔交易不一定能成交。这也是最让人觉得不对味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