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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西村负债389亿,说明了什么?

思想观点 siyurong 6年前 (2021-03-13) 4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统购统销好!!!

(一)统购统销的历史背景:新中国工业化战略选择的客观需要 落后就要挨打是鸦片战争以来留给中国人民的最沉痛的教训。因此,尽快实现我国工业化成为众多仁人志士梦寐以求的目标。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饱受工业生产能力薄弱、武器装备落后之苦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考虑怎样实现中国工业化的问题。 “一五”期间国家新建了一大批国家的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

可是,被先进世界的几乎所有列强劫掠了百余年的中国,当终于取得了为自己积累的资格的时候,国力和民力均已近乎于衰竭。正如费正清所判断:“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取代国民党获得对中国的统治之际,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具有前现代经济特征的长期结构性问题,诸如人均收入少、人口寿命短、积累率和投资率低、传统生产方式占优势等,与20多年国内外战争所造成的物力人力损失和恶性通货膨胀问题交织在一起。”[1]造成了极端贫困的严酷现实。具体表现在:

首先,国民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十分落后。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只有466亿元,仅为1936年的64%。全国钢产量为15.8万吨,生铁产量25.2万吨,电力的发电量43亿度,煤炭产量3243万吨,棉纱180万件,原油12万吨,水泥66万吨。尤其是农业生产,1949年与1936年相比,全国主要农具减少了30%,耕畜减少了16%,粮食减产了24.5%。这样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不仅远远赶不上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比独立不久的印度的生产力水平还低。至1952年底,虽然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毕竟由于底子太薄,同世界经济强国比起来中国的差距仍然很大。

其次,经济发展格局极不合理。从经济区域布局上来看,至1952年底,全国工业的72%分布在沿海和东北一带,广大内陆除四川、湖北、山西等省外,其他省份工业几乎是空白。全国铁路长度的94%集中在东部地区,发电设备和年发电量的90%以上也分布在东北和东部沿海地区。从产业结构来看,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70%,工业仅占30%。特别是重工业,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9%。到1952年底,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仍占56.9%,工业占43.1%,其中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35.5%,比重仍然很低。

最后,严重的外部威胁。新中国成立初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对中国大陆采取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和制裁的政策。特别是1950年6月朝鲜战争的爆发与中国的参战,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封锁禁运更是全面升级。正常的产品进出口和技术进口受到严格限制,想获得建设资金更是难上加难。与此同时,大陆和台湾国民党政权仍处于严重的军事对峙状态,美国联合日本、台湾、菲律宾和泰国对中国大陆形成的半月形战略包围态势,使中国的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以上环境、形势和条件,迫使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发展工业化的战略选择。换言之,正是在这种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中国共产党选择了摆脱极端贫困境地和尽快实现工业化这两个基本的经济发展目标。正如斯大林在论证苏联高速工业化的紧迫性时所说的:“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年至一百年。我们应当在十年内跑完这一段距离。或者是我们做到这一点,或者是我们被人打倒”。[2]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比当时的苏联还要低,中国共产党人自然更为焦急。毛泽东曾很有感触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可以设想,不彻底改变这种落后局面,不加速实现国家工业化,新中国就无法摆脱和抵御来自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的严重威胁和压力。正因为如此,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迫切地希望尽快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早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要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951年2月,毛泽东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设想。1952年6、7月间,毛泽东又系统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确立了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本战略目标,并以此指导整个经济建设工作。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要想在短时间内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其工业化道路只能有一种选择:即由政府启动、自上而下地进行社会主义初级工业化。中国这种初级工业化模式和道路的一般特点表现为: 第一,政府始终是工业化的发动机。政府不仅负责启动工业化开展,而且负责组织、设计并运用政权的力量推动和确保工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政府所以如此大量和积极地参与工业化过程,一是由于中国落后的经济形态没有为工业化的开展准备好物质技术基础和社会经济力量,二是由于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的国营经济创造了政府参与经济生活的条件。政府通过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大力量,克服工业化所遇到的障碍,创造工业化发展的条件,并将极为有限的工业化基础条件动员和集中起来,用于工业化最关键的环节和部门。

第二,在极端贫困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开展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只能是初级工业化,即它不是工业化条件充分具备并具有一定物质技术基础的工业化。初级工业化的基本任务就是启动工业化,初步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使经济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向传统农业和机器工业并存的二元结构转化。在这一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国民经济的积累主要来自农业。工业部门是投资的主要领域,其发展是粗放型的。

第三,中国的工业化是后发型的赶超工业化,即它是在世界一些主要国家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国际背景下开始工业化进程的,并以高速度发展为工业化的主要目标。它不仅同早发工业化模式和道路有着很大区别,而且同许多采取资本主义制度的后发国家也有很大不同。它是后发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在5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它的建设资金只能主要靠国内积累、自力更生;而改变贫穷落后局面的沉重历史任务,不能不使国家始终把高速增长和赶超作为首要目标;在丧失了工业化自身发展的历史时机后,不可能仍按照由轻工业再重工业的顺序演进,只能把重工业的发展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因此,中国工业化不可能像早发工业化国家那样在过程中追求目标,并不断地在过程中校正目标,而只能是在目标既定的前提下设计过程,并易于以目标来纠正或代替过程,所表现出的基本发展特征就是“赶超”。

第四,为了确保中国初级工业化目标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不能不学习和借鉴苏联30年代以后形成的“斯大林模式”,其突出特点之一即是要从农业中提取积累以保证重工业的优先发展。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共产党在50年代确立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初级工业化的战略,是当时历史条件下唯一合理的选择。这也是需要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重要历史背景。

(二)统购统销的直接原因:严峻的粮食购销形势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的重要步骤并不是在生产领域进行生产关系的变革,而是首先在与农产品相关的流通领域,这就是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粮食、食油、棉花和棉布实行贸易垄断,即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统购统销政策在其开始阶段是一项关于粮食购销的政策,于1953年12月开始实施,包括粮食的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对粮食市场的管理等内容。该政策用行政手段对粮食的生产、加工、流通以至居民消费实行全面的计划控制,把整个粮食生产以及与粮食加工和流通有关的工商业全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为什么在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大规模工业建设开始一年之后,实行了对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 第一是因为大规模工业建设所造成的粮食供求关系紧张的形势。

首先,大规模工业建设使全国城镇人口大增。1953年城镇人口已达7826万,比1952年增加663万,比1949年增加2061万。城镇人口的激增,使国家需要向城镇居民和职工供应的商品粮大大增加。 其次,由于发展工业的需要,经济作物产区迅速扩大,加上其他缺粮人口,使1953年农村吃商品粮的人数增加到1亿。这样,到1953年底,城乡居民中近两亿人需国家供应粮食,使国内粮食销量由1952年的467.8亿斤猛增至1953年的613.2亿斤。 再次,土改后提高了收入的农民增加了粮食消费。据统计,1949年农村人均消费粮食370斤,1952年增加到440斤。1953年秋在华北地区调查中发现:“过去山区农民一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3]由于农民自给性消耗增多,加之农民都有防灾惜售的思想,国家粮食收购量势必减少。1951—1952年国家收购的粮食占粮食总产量的28.2%,1952—1953年下降到25.7%。 最后,当时的粮食市场是自由市场,农民除缴纳农业税(公粮)外,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因此私商的抬价抢购也使国家的购粮计划难以实现。同时,为换取工业建设所必需的机器设备,这个时期的粮食等农产品出口也有增长。 以上种种,使得尽管195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创纪录的3278亿斤,但在1952年7月至1953年6月期间仍发生了粮食收购危机、供求关系紧张状况。正如陈云指出的:“城市工矿区和农村经济作物区的粮食需要量增加得很快,但是农民不急于出卖他们的余粮,这是一九五三年发生粮食供不应求的根本原因。”[4]到“一五”计划开始执行时,粮食购销面临严峻形势。当时估算,1953—1954年期间,国家需要掌握粮食700多亿斤,除农业税可以拿到275亿斤外,还需收购431亿斤,这在当时靠粮食市场显然难以完成。为保证大规模工业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稳定物价,保证城乡人民基本的粮食供应,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势在必行。随后由于同样的原因,也实行了对棉花和棉布的统购统销。

(三)统购统销的实际执行:工业化资金积累的必由之路

如前所述,实现国家工业化是新中国改变极端贫困落后面貌的必由之路,是中国人民梦寐以求不能不追求的“强国梦”。工业化发展战略确定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工业化资金从何而来的尖锐问题。换言之,大规模工业建设所需巨额投资与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是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工业化内部积累有两种办法:一是日本明治维新后采用高地租高农业税方法完成国家高积累的“明治模式”,其结果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紧张,农民流向农业以外;二是苏联采用的农业集体化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法。中国选择了后一种。陈云在1950年6月就讲道:“中国是个农业国,工业化的投资不能不从农业上打主意。”[5]1953年8月,他又说:“至于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是我们的目标,共产党的政权必须这样做,不能忘记。革命就是为了改善最大多数人民的生活。但是由于我们工业品少,也不要以为很快可以做到。这个问题我有责任说清楚,因为还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6]一波也认为:“在我们这样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在开始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些积累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筹集工业化资金,或者依靠残酷的原始积累、掠夺农民,或者对外掠夺殖民地,或者两者兼而用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那样做。但是,如果不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要求农民多提供一点积累,工业化资金哪里来?当时党内党外都有一些同志过于同情农民,不赞成统购统销,他们的出发点可能是不坏的,但他们的意见是不对的,行不通的,因为没有考虑国家工业资金积累这一大的实际需要。”[7]在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基础上开展的工业化建设,必须经过统购统销,来保证国家粮食供给,同时通过农产品国家定价的方式,维持大工业的低工资和低原料成本,然后通过大工业的超额工业利润,以利税上缴国家,集中起国家的工业化建设资金。操作过程中,即是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实现农业积累向工业领域的转移。

“一五”期间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共达493亿元,超过原定计划的15.3%,新建了一大批国家的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施工的限额以上的工矿建设项目921个,到1957年底,全部投入生产的有428个,部分投入生产的有109个。新增固定资产492亿元。在发展速度上,计划安排工业产值每年递增7%,执行的结果,工业发展速度达到每年递增18%。这样,“一五”时期就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奠定了基础。此后统购统销的长时间实施,一直继续服务于两大目标:一是为日益增加的人口提供粮食供应,一是保证收购到国家必需的工业原料,并为工业提供资金积累。如果没有统购统销的支持,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就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中国人民“强国梦”的实现就会更加遥远。

(四)统购统销的事后质疑:“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人们在评价新中国传统体制时期的统购统销政策时,往往提出“统购统销是不是当时必然的选择”、“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之类的疑问乃至责难。殊不知,当时人们早已将各种可能都作了考虑。

首先,国家要从农民处取得更多的粮食,原靠的是实物税和商品交换两种方式。而在两种方式中,税收已经达到了极限。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说明了这一情况: “建国头几年,国家掌握粮食,以征为主,以市场收购为辅。来自公粮征收和市场收购的比例,1951年至1952年粮食年度为61∶39;1952年至1953粮食年度为56∶44。鉴于各方面对农业税有不少批评,1953年5月25日中央关于彻底做好农业税工作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中明确指出:今后国家掌握商品粮,实行少征多购的方针,几年之内公粮征收数目稳定在1952年(即348亿斤减去特殊灾情的减免数)水平的基础上。这样,通过增加农业税来增加商品粮收入的道路就堵死了。”[8] 其次,在商品交换方式中,通过市场自由购销也已经不灵。在粮食供求紧张的情况下,若国家没有无限的财力可以极高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的话,普通农民的惜售待沽和投机私商的抢购囤积共同作用,就会使国家收购不到必需的粮食,就会搞乱大局。 “1952年7月1日到1953年6月30日这个粮食年度内,全国上市粮食348亿斤,国家和供销社收购69.9%,私商收购30.1%,粮食形势一吃紧,私商同国家争夺粮源的斗争更尖锐。1952年冬一个短时期内,江西吉安市上市的稻谷全被私商买走。江苏徐州专区各县1953年黄豆收割时,大江南北粮商蜂拥而至,有个叫王雨农的粮商,一人就抢购50万斤。当年青黄不接时,浙江、湖北一些地方出现私商购买‘青苗谷’和‘禾花谷’。私商买走粮食,虽然也可以满足市场要求,但抬高了粮价,从而影响整个物价稳定。当时私商活动频繁的地区,粮食市价一般高出牌价20%到30%。那时,国家经济实力很弱,人民收入低微,很难承受这样的价格。在粮食自由市场存在的条件下,粮食价格波动,会引起一系列物价波动,在旧中国饱受了12年(1937—1949年)恶性通货膨胀之苦后,人们对物价波动十分敏感。如果放任这种波动,就会引起人心不安,社会震动,大规模经济建设就很难进行。”[9]如此,工业化计划也必将落空。 再次,陈云当时也将所有的可能总共列为8种方案。除统购统销外的另7种方案是:只配不征;只征不配;原封不动;临渴掘井;动员认购;合同预购;不搞统一办法,由地方各行其是。仔细分析的结果是其他七种方案当时都不可行,只剩下第8种方案可能实行:又统又配的农村征购、城市配售,即统购统销。由此可见,统购统销是当时能够作出的符合实际的唯一选择。 总之,我们只有把统购统销政策放到当时中国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才能深刻理解它存在的历史依据和必要性,也才能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此作出的艰苦努力和选择的合理性。

对长达三四十年的粮食统购统销,我们要注意其阶段性的变化。其前前后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及农民对其所处的态度差异是很大的。比如开始统购时没有固定的数量,农民的余粮均被基本征购去。这打破了翻身农民刚刚产生和有可能实现的“自发”梦,造成农民抵触情绪大。但不能据此就认为粮食统购统销的几十年里,农民都一直是有怨言、抵触甚至对立情绪的。因为后来随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如从多产多购的余粮征购,到能调动农民积极性、给农民吃定心丸的定产、定购、定销(三定),从三定到乡进一步改为三定到户;后来又于1965年开始,从一年一定改为更符合农民群众利益的、稳定农民负担的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三年”(即三年一定),及1971年起的“一定五年”。对粮食统购政策的多次改进(特别是1955年的粮食“三定”),总趋势是这一政策越改越好。这样,农民的态度也由不情愿、不满意、抵触情绪大,转为欢迎、理解和拥护。不能只是一个评价。而这一点过去人们的研究往往不太注意。有的对长达三四十年的粮食统购统销仅论及开始几年而未研究到后期去,造成对其评价以偏概全。历史不是简单和直线的,在统购统销各阶段,农民态度、社会反映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否则,无论从总结经验的角度还是从吸取教训的角度,都有可能走向误区,影响对统购统销的客观公正评价。

下面我们着重从粮食“三定”前后的社会反响和农民态度的变化来看历史的真实。

(一)“三定”——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改进与农民态度的改变

由于粮食统购统销(尤其是统购)牵涉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打破了农民长期以来自由掌握粮食的习惯,加上1953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一制度,从政策出台到执行仅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又缺乏经验。所以统购统销在取得了扭转国家粮食工作被动局面的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强迫命令现象,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粮食统购统销的第二年是1954年。这年夏,作为我国主要产粮区域的长江、淮河流域及河北遇到了几十年罕见的大水灾,全国被淹耕地1613万公顷,成灾面积1131万公顷,受灾人口6000万人。大水灾造成这些地区粮食大面积歉收,但征购任务却未减少,各地在下达指标时又层层加码,国家计划征购868亿斤,实际征购了891亿斤,多征购了23亿斤。其中在非灾区多征购了70亿斤。致使一些地方在1954年的统购工作又出现较严重的强迫命令和挤走农民口粮的现象。农民手中并无评定的那么多余粮,工作组和干部就以强迫命令办法让群众卖“余粮”,有的甚至实行冻人、押人、吊人、打人等违法乱纪作法,造成了农村的紧张关系和形势。不少地方,农民大量杀猪宰牛,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对此,在《论十大关系》中也提到过。他说,我们“在粮食问题上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九五四年我国部分地区因水灾减产,我们却多购了七十亿斤粮食。这样一减一多,闹得去年春季许多地方几乎人人谈粮食,户户谈统销。农民有意见,内外也有许多意见。”[10] 1954年粮食统购统销中出现的问题,包括干部的强迫命令特别是购“过头粮”而引起农民抵触情绪的情况,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1955年1月,陈云到江苏省青浦县实地调查。在座谈中,有的批评干部购了“过头粮”;不少农民反映留粮过少,口粮短缺。陈云还专门调查了小蒸乡的挺秀村。该村有一半农户缺粮。缺粮数量从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调查,陈云深感到,统购实施中确实有缺点和漏洞,应该加以补充和改进。随即他向中央提出农村的统购统销应该实行”三定”的建议,即定产、定购、定销,要力求消灭卖“过头粮”的现象。

1955年3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这个《紧急指示》在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因这些问题而出现的紧张关系后进一步分析说:农民不满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对统购统销工作感到无底;感到增产多少,国家就收购多少,对自己没有好处;感到购的数目太大,留的数目太少,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紧急指示》提出;必须进一步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措施,即在每年的春耕以前,以乡为单位,将全乡的计划产量大体上确定下来,并将国家对于本乡的购销数字向农民宣布,使农民知道自己生产多少,国家收购多少,留用多少,缺粮户供应多少。这样使农民心中有数,情绪稳定,才有利于缓和农村的紧张情况,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国家有计划地控制粮食的购销。

1955年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大部分地区都把粮食“三定”工作贯彻到了乡。每个乡的粮食产量和全乡购、销粮食的数字都初步定下来。解除了许多农民“统购无底”的顾虑,群众对粮食“三定”都表示拥护,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他们说,粮食“三定”的办法“能使国家和农民都早打谱,都有底,都当家,都做主”。“统购数字定住了,谁不奔着多收点粮”。许多农民重新安排自己的生产计划。原杀了猪还打算卖驴卖牛的农户,又重新盘算着在“三定”后好好生产、发家、过好日子的计划。

1955年3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由通讯员刘凡采写的通讯《“三定”政策鼓舞了岳小桥村的农民》,介绍了浙江省萧山县农民对“三定”政策的拥护。该文说: 3月14日,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消息传到了浙江省萧山县岳小桥村。全村的农民立即欢腾起来,大家奔走相告:“共产党又兴了个好政策!”中农汪妙兴正在田里撬麦泥,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原来对粮食统购统销的一些顾虑打消了,忍不住放下撬子,兴冲冲地从田里奔跑回来,又笑又说,我知道这是共产党的好章程,他真摸到了我们庄稼人的心思![11]

(二)“三定”定到户农民齐拥护

“三定”到乡后,农民对“三定”政策在总体拥护的同时,也还担心另一个更直接的利害关系问题。即是:乡里的数字是定了,我自己还是不摸底,自家究竟会卖多少粮还是没有个谱。有的觉得虽现在说“三定”,但谁知到了秋后变不变?就是说,农民们迫切希望这个政策一是能够稳定下来,二是最好能将“三定”落实到户,这样才觉得心里真正踏实、有底。 为了满足、回答农民的这些要求和疑问,进一步改进统购统销办法,1955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粮食会议,总结了1954—1955年度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调低了三月《紧急指示》中的1955年粮食征购指标,并草拟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会议确定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的几项原则:一是按农民的实际产量而不许高估产量;二是按农民的实际需要扣除农民用粮,按合理比例计算购量而不采取累进计购;三是将定产、定购、定销数字,进一步规定到户。

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正式向全国公开发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应分别核定每户农民的粮食产量,规定用粮标准,按户计算用粮量;对余粮户分别核定粮食交售任务进行统购,对缺粮户分别核定粮食供应量进行统销,对自足户不进行统购统销。且对核定的余粮户粮食交售任务,在正常情况下,自1955年起,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余粮户完成统购任务后的余粮,有权自由处理,自由使用。这种“三定到户”和“三年不变”的政策,正是农民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因此粮食“三定”到户的《办法》,获得了农民的普遍拥护和欢迎。据统计,1955年因实行粮食“三定”,农民占有的粮食数量比上一年度人均增加40斤。

对粮食统购政策的多次改进(特别是1955年的粮食“三定”),总趋势是这一政策越改越好。这样,农民的态度也由不情愿、不满意、抵触情绪大,转为欢迎、理解和拥护。

为了准确贯彻粮食“三定”到户的政策,全国广大农村普遍开展了粮食“三定”到户的群众运动。如:安徽省共为此训练了40万各级干部;四川省各专区都召开了1700人到4000人的各级干部会议,直接把工作布置到乡;广东省各级领导机关抽出1.6万名干部下乡,且每乡都组织了几十人的宣传队伍。 经过“三定”到户以后,扭转了干部群众对统购统销的不正确认识,消除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党群关系有很大改善,群众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

如广东省南海县一位老农在“三定”到户后对他儿子说:“我从来都是拥护共产党的,去年购了口粮,冻了一夜,与共产党离远了,现在看共产党到底还是好的,今后要和过去一样对待他们。” 四川的广大群众说:“‘三定’是‘四定’,连我的心也定了”。“这回有底了,生产要展劲干。”他们还感慨地说:“现在‘三定’政策真正合理,增产不多购,我们要搞好生产才对得起毛主席。” 西安市郊区的群众也称赞“三定”是“四定”。他们说:“这下生产有底啦,粮食打得越多越好”;“‘三定’实际上是‘四定’,连心也定了”。 浙江省的农民说:“毛主席考虑真周到,办法越来越合理,把我们心里想的事都办到了。”有的说:“‘三定’是安心宝”,“过去觉得余粮户不如缺粮户,现在只怕收的粮食太少。”

全国农村的粮食“三定”到户工作自1955年8月起陆续开展,至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全国除西藏、青海、新疆外,各省、市、自治区粮食“三定”核定的数量是:定产3547亿斤,定购1083.3亿斤(其中公粮征收429.7亿斤,余粮统购653.6亿斤),定销208.2亿斤。通过“三定”到户,许多地方基本上纠正了以往粮食统购时农民卖“过头粮”的问题,农民留粮比“三定”前都有一定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它使农民吃了定心丸。所以农民都称“三定”为“四定”:定产、定购、定销,定心。从而较好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北京市郊区石景山鲁谷乡一位农民,在“三定”后撰了一副对联。 上联是:“毛主席号召‘三定’,人人高兴”; 下联是:“共产党规定‘四留’,个个不愁”; 横批是:“努力生产”。

这副对联生动地体现了农民对粮食统购统销“三定”到户的拥护和欢迎。

三农村改革表明:统购统销本身对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抑制是很有限的

有的研究者在指出粮食统购统销多方面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它有限制价值规律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作用的发挥、压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进而制约了农业特别粮食生产而使粮食产量长期没有大的突破的消极作用的一面。这种研究结论虽较为客观、较为符合历史实际,但从一个较长时间段来看,这一观点似乎又对统购统销限制价值规律的作用、压抑农民积极性的消极、负面影响的一面估计有些过重。实际上,实行包产到户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的七八年(即1985年停止粮食统购前),国家在农村的粮食统购政策仍在执行(统销执行时间更长),但由于实行“交足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包干(产)到户政策,将农民的生产劳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直接挂起钩来,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尽管仍在执行粮食统购,但粮食产量却迅速增加,且农民并不在乎向国家交售征购粮,很难见到农民对国家统购粮食有什么抵触情绪(当然这时的粮食统购价格也有所提高。但这并非主要原因,因为这时工资、物价总体上也提高了)。可见粮食统购统销对限制价值规律、压抑农民积极性的消极作用还是很有限的,不宜估计过重。只要改变平均主义的体制,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即使实行粮食统购,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照样能迅速发展、粮食照样能大幅度增产。

以下我们着重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仍在执行时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七八年,农业和粮食生产照样迅速发展的鲜活事实,来看看历史的真实。

(一)包产(干)到户与粮食统购统销

1978年底,安徽小岗人在安徽省委和凤阳县委的支持下,创立了“家庭大包干”的改革模式。这一年的小岗人干劲倍增,积极性空前发挥,生产上堪称创造了奇迹。粮食总产达到6.6万多公斤,是1966年到1970年5年的总和;油料总产达到1.75万公斤,是过去二十多年的总和。在此之前,小岗生产队从未完成过国家粮食征购任务,还年年吃返销粮,长期以来是三靠: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然而1979年大变:这一年小岗生产队的粮食征购任务为2800斤,但却向国家交售了2.5万斤,超额完成粮食征购任务7倍多!油料统购任务300斤,过去这项任务也从未完成,而1979年卖给国家花生、芝麻等油料2.5万斤,超额完成统购任务80多倍!可见小岗人完全没有因为国家对他们有粮、油统购任务而丝毫影响其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小岗村是这样,其他实行了包产到户而大幅度增产了的地方同样都是这样。

当小岗村由一个“讨饭队”“三靠队”一年大翻身,一跃而成为全县闻名的冒尖村后,小岗人创立的“家庭大包干”的改革模式,也从小岗走向凤阳,又走向全省、全国,在全国逐渐形成燎原之势,在山东省菏泽地区,地、县两级过去都常设着一个临时机构——救灾办公室。每年冬、春两季,地委、县委都要组织救灾工作队下去发放救济粮和救济款。 该地区东明县沙窝公社柳里村大队,是黄河边上一个古老的村庄。改革开放前1000多人口中就有三四百人常外出要饭。1978年春天,该队先把600多亩不种的荒地分给社员耕种,收了归自己,这些连草都不长的老碱地,居然长出了好庄稼,产量比集体的大田还多。1979年初,他们又悄悄地每人分一亩地,收了归自己,顶口粮。秋收后,全村粮食总产量比1978年增加了27万斤,超过了历史上最高水平。这一下社员更来劲了。有人说:“能用竹竿钓鱼,为啥不能下大网去逮?干脆来个大包干,把地全包下来”。

1979年12月17日夜晚,柳里村247户当家人聚集在一起,就全村土地实行大包干表态。结果,247个当家人,494只手齐刷刷地都举了起来,在寒冬一弯冷月的微光里,高高地伸向天空,俨然一片小树林。小柳村包干到户的消息在东明县不胫而走,像是干柴遇到火星,迅速燃遍东明县。不久东明县99%的大队都实行了包干到户,实现了土地大翻身、劳力大解放、生活大提高。

四川内江县1979年大春作物播种时,永东、同福、郭南公社的一些生产队就暗地开始了包产到户。从1979年到1980年初,全县有142个队自发地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该县县委书记许文炳大力支持社员包产到户,并以整理自己的调查材料和个人亲笔信,向省地有关领导请求放宽对包产到户的限制。当好心人提醒他不要担这种风险时,他表示:“宁肯县委书记不当,也要支持群众搞责任到劳。”有了县委书记和县委的支持,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社员群众说:包干后土地变厚了、面积变宽了(满种满插)、尿桶变大了、锄头变重了;栽种更快了、管理更细了、产量更高了、希望更大了。1981年在小春严重干旱、病虫害严重、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减少3.4万亩的情况下,小春粮食仍比1980年增产7761万斤,增长了7.4%。下半年又遭百年不遇的大洪灾,淹没农作物81870亩,全县粮食总产量达70416万斤,比1980年净增产7497万斤,其中水稻比1980年增加3820万斤,增长14.8%。1982年2月,当全省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还只占60%时,内江县5117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 山西有一个生产队,在公社和生产大队干部还在为搞不搞包产到户争论不休、迟迟不决时,群众却跑来告诉干部说:“你们不用争了,我们已经分好田了。” 在实行包产到户而使粮食生产大发展后,农民对国家统购粮食不仅没有什么怨言和抵触,而且大多都像小岗人那样争着多向国家交售粮食。

1981年3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了时任国家农委副主任的杜润生1日至8日到湖北、河南、山东的宜昌、荆州(重灾区)、南阳、开封和菏泽(困难地区)五个专区考察农村情况的考察报告《关于农村经济政策问题的一些意见》。考察报告说:“据一路所见所闻,深感农村形势比我们所想象的还要更好一些。”这些地区社员的温饱问题已大体解决。农民喜气洋洋地说:“过去愁着没有饭吃,现在愁着粮食没处放,再不用出门要饭了。”“联产联住心,一年大翻身。红薯换蒸馍,光棍娶老婆。”“戏没少看,集没少赶,亲戚没少串,活没少干,粮没少收”。到处听到农民同样的呼声,希望国家的政策三几年不变:“一年不变有饭吃,二年不变有钱花,三年不变小康家,国家赶快盖粮仓”。[12]

“国家赶快盖粮仓”无疑是农民丰收后争着多向国家交售粮食的心情的自然表白。后面所述到的“卖粮难”的史实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河南省的兰考县和山东省东明县,是他们这次考察过的县。这两个县属于长期落后的贫困地区。是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穷县。“这两个县都实行了包产到户或大包干到户。从1978年开始试行至今,兰考县已占生产队数的80%,东明县占90%以上。经济效果显著。兰考县粮食总产量,近十几年在2亿斤上下徘徊,1980年达到3.1亿斤;全县1978年还净吃返销粮800万斤,1979年转缺为余,1980年净交售3200万斤。”有个最穷的生产队,社员常年在外要饭糊口,包产到户后,一年人均口粮即达586斤。“东明县1958年至1978年20年间,净吃国家返销粮4.5亿斤。花国家救济款和累欠国家贷款达7800万元。现在也由缺粮县变为余粮县。到目前为止,国家已从该县收购粮食6000万斤,棉花300万斤,花生740万斤,芝麻470万斤。”不仅还了国家的欠款,1980年农村人口还人均储蓄17元。[13] 考察报告说,开封地区的登封县和菏泽地区所属各县均实行了包产到户,变化情况也与兰考、东明大体相同。

实行包产到户后,农民争着多向国家交售粮食的情况,在农村改革初期出现的“卖粮难”情况这一侧面也得到了说明。以下是改革初期农村出现的“卖粮难”的一些镜头:

从1982年开始,全国部分粮食发展形势好的地区就开始出现“卖粮难”的困扰。1983年和1984年接连丰收,粮食库存基本上开始超标,就地消化的思想和进度也没有跟上变化,最终造成了普遍性的“卖粮难”问题,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 1984年夏粮收购时,一位湖南老乡在收购站前满腹牢骚地说:洋得很,过去是没粮食硬要,现在是粮食多了怎么说好话都不收!这种颇富戏剧性的变化甚至让农民有点哭笑不得。

湖北省随州市万和区新城镇一位粮农讲述了他的卖粮经过。这位老伯去新城镇粮站卖粮,到粮站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只见粮站前卖粮的板车、手扶拖拉机排成了长蛇阵。卖粮的人个个汗流浃背,心急如火,可是粮站检验员却好像事不关己,做事漫不经心。太阳还没有落山,门外只剩四车粮了,检验员却说“上边有文件,晚上不收粮”,硬是把卖粮者拒之门外。

一位老农是从山区来的,走了二十多里地,苦苦地央求粮站工作人员:“同志,我们离这里很远,还是请你收下吧!”检验员瞪了他一眼,说,“都像你这样,我收到明天也收不完。”另一位农民只好退而求其次:“同志,实在不收,请让我们把麦子放在院里,明天再卖行吗?”“不行,你们自己拉来的,自己找地方。”后经大家再三请求,检验员才勉强同意把四车麦子送进了粮站院内。

怀远县是安徽省重点产粮县之一。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得到扭转,农民手中的余粮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前几年仓库库容较小,收购的粮食不能及时调运出去,以及议购议销卡得太死等原因,粮食部门在完成征、超购任务后,不愿敞开收购,加之供销部门不参与经销粮食,农民又不能长途贩运,结果也造成了农民“卖粮难”。

江苏兴化县也是一个生产商品粮的重点县。从1983年开始,这个县就已经出现“卖粮难”问题。1984年再获丰收,商品粮再次大幅提高。6月下旬卖粮高峰期,曾有400多只粮船停在县粮站旁的小河里,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空船出不来,粮船进不去,经常发生纠纷。大邹公社粮站旁边的河里,也积聚了好几百只粮船,焦躁不安地等待卖粮。一般来说,卖粮的高峰期,正是农活紧张的季节,农村俗称“双抢”,劳力和时间都十分宝贵,耽误了农时就是半年的事。但是农民卖一趟粮,即使粮食符合标准,往往也要耽搁好几天。县农委的一位负责同志说,最长的要耽搁7天。

安徽省肥东县的一位农民在写给他在北京工作的哥哥的信中说:人家都说农村形势好,我说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有粮食卖不出去。卖粮要走后门,有时在粮站等几天几夜,也卖不出去。 想过去,粮食部门动员甚至强迫命令农民多卖粮,粮食部门要求地方多调出粮;看今朝,反过来,到处出现农民“卖粮难”情况,他们都要求粮食部门多收粮,地方也要求中央多调出粮食。

诚然,“卖粮难”对于农民增收来说不是好事。有人说,“卖粮难”是种“甜蜜的负担”,毕竟有东西卖不掉,比没东西可卖强。我们并不认同这种看法。因为“谷贱伤农”,它将从这一方面直接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卖粮难”之后出现的连续四年全国粮食产量下滑的史实,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然而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我们这里想要说明的是,在国家对粮食统购统销仍在进行的情况下,“卖粮难”、国家不能大量满足农民的卖粮要求,也确实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粮食统购统销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抑制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消极作用是很有限的,在包产到户等各项农村改革政策的推行下,这种消极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言之,过去粮食生产长期没有大的突破,主要原因并不在统购统销,而在于平均主义的体制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

在大别山深山沟里度过五十七个春秋的农民王驾远,写了一幅中堂,形象地勾画出了广大农民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下的欣慰欢快、安然自得的心情。这幅中堂是: 傍山依水,瓦屋几间,朝也安然,暮也安然;耕种几亩责任田,种也由俺,管也由俺,丰收靠俺不靠天;大米白面日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涤良涤卡身上穿,长也如愿,短也如愿;人间邪恶我不干,坐也心闲,行也心闲;晚归妻子儿女话灯前,古也交谈,今也交谈;富民政策喜心田,如今娱乐在人间,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从这位农民写的这幅中堂里所表现出的欢快、安然的心情中,我们也完全可以领略得到,在包产到户等各项农村改革政策使粮食连年增产的情况下,农民对国家要征购粮食的事,已完全谈不上有什么抵触情绪,甚至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倒是希望能多向国家交售粮食。当然也肯定不会因为要向国家交售统购粮而影响自己的粮食生产积极性。

引自

《粮食统购统销三题 》

唐正芒莫庆红

(作者系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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